昨天,“工行宣布10日起房贷利率可享7折优惠”消息在本报刊出后,一大早便有读者打进本报热线咨询相关情况,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工行青岛市分行个人金融部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称,工行青岛市分行将认真执行总行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具体为“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纪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由于工行对全国房贷客户实行统一的计算机系统管理,届时通过计算机统一调整,岛城符合条件的客户无须提出书面申请即可享受此项优惠。
该负责人还表示,此次总行“为引导客户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工行针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纪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推出特别处理措施,即借款人已正常还款、最近还款日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纪录的,也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经办行在分析判断借款人违约原因、归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履约承诺等基础上,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目前青岛市分行及所辖各支行已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随时接受客户咨询并受理客户提出的申请,让更多的客户享受到工行房贷利率7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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